价格时效估算
  • * 出发地
  • * 目的地
  • * 手机号
  • * 重量


  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通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运营模式有:B2B、B2C、C2C、M2C、BBC等。



  中盟易通与香港,大陆DHL、UPS、FEDEX、中国邮政、美国USPS签订有长期的战略合作。可以为每个电商客户量身设定:“省钱、省时、省心、提高客户满意度”的电商物流解决方案。


  中盟易通也是最早在华南地区推出美森海运快线双清物流产品的从业者之一,可以说是相关跨境电商物流产品标准化制定者、推行者。


  中盟易通依托母公司永信兴业专注美线20年的行业经经验,拥有自己的NVOCC(无船承运人)资格及美国FMC海运BOND注册资质,持有多家优质美线船东的年度海运合约,为货主提供充分的海运前端资源。


  中盟易通位于美国的仓库成立已有十余年,拥有完善的仓储设施及管理系统,自建专业且成熟的北美本土物流运营团队。同时,在洛杉矶、西雅图、新泽西等口岸拥有自己的卡车车队,也是UPS在北美中区最大业务量账号持有者,为货主在北美地区提供全天候无忧的尾端派送能力。


  


赔偿标准:

在管理、保管或控制货物期间因我司疏忽和/或过失导致货物丢失、损坏导致的货物实际损失,由我司按如下条款进行赔偿。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我司的情况下,我司不负责赔偿,但有义务协助客户进行索赔。在任何情况下,我司的赔偿责任不包括基于货物或货物交易可能获得的收益、利润、实际用途、市场机会、特殊商业价值等任何偶然性、特殊性、间接性损失。我司及其仓库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在发生货损时超过货物实际出厂货值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对于货物在运输途中的短少和转运过程中的货物破损等事故,我司建议客户对货物进行投保或委托我司代为投保。如果客户决定不购买保险,则我司的赔偿标准和《华沙公约》(适用于航空运输货损货差)和《海牙—维斯比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适用于海运货损货差)关于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定一致。如有证据证明为内陆运输事故的,适用事故发生地陆运承运人责任限制规定。无论适用何种法律法规,我司的最高赔偿标准始终遵循本网站中如下1.1条所明确规定的标准。

 

1.1 赔偿标准:按实际出厂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我司应收取客户该批受损货物运费的三倍。同时客户需提供合法有效的文件证明其实际出厂货值并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公估机构评估损失。高价值货物建议购买保险。若我司或第三方就客户的货物购买了保险,应首先向保险公司索取货损理赔,保险公司已经向客户或第三方承担或许诺承担保险理赔责任后,我司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内不再承担赔偿责任,因客户怠于向保险公司理赔引起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1.2 赔付货物处置权在我司确认赔付后归我司所有。如果我司与客户达成了部分或全部索赔,客户保证其保险公司或任何与托运货物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已放弃其通过代位权或其他权利而享有的一切权利、补救或救济。